杨艳红 李小平
核心提示:发展数字经济、形成新动能既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规划,也是疫情期间我国特别是我省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全的现实需要。这次疫情让全省人民深刻认识到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与数字化转型所蕴含的巨大效益。数字经济的刚需得以凸显和扩大,国内投资者对数字经济的投资将更为坚定,这也会推动千行百业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加速。因此,政府应化危为机,让数字化转型成为推动湖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为此建议如下:加大数字新基建建设投资力度、推进产业与企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加强多层次的交流合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大力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发展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了网络强国、宽带中国、“互联网+”、智能制造、促进大数据发展、人工智能、软件等一系列重大战略与规划,各地方也频频出台相关支持举措打造数字经济新引擎。作为全国新冠肺炎疫情重灾区的湖北,这次疫情让全省人民深刻认识到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与数字化转型所蕴含的巨大效益。疫情期间,数字经济与电子商务为维持基本生产、消费与贸易发挥了极其重要而独特的作用,数字经济的刚需得以凸显和扩大,国内投资者对数字经济的投资将更为坚定,这也会推动千行百业的数字化转型进一步加速。因此,政府应化危为机,加快推进疫情期间涌现的数字生活、数字文化、数字消费、协同办公、数字政务,让数字经济成为湖北疫后复苏、就业、消费迭代、产业升级,以及服务业、制造业融合发展、国际竞争力提升的助推剂。
规模是数字经济领域生产力、创新和消费者福利的关键。数字经济发展初期有赖于政府进行行之有效的市场干预,投入大量财政资源,并加强市场资源引导。由于人工智能的使用和应用取决于海量数据的获取,而政府掌握着充足的数据,是“大数据”的主要来源,应成为开放政府与开放数据的倡导者。然而,一段时间以来,不少部门热衷于各建系统,结果往往是平台成本高、运行效率低,而且通常维持不了太长时间。政府内部缺乏统一的大数据平台,海量数据难以开放共享和挖掘利用。打破政府系统内部及与企业之间的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和开放共享、促进数据高效利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前提。
为此,建议如下:
一、加大数字新基建建设投资力度。加快推进 5G、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要高标准、高起点推动传统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积极构建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提高数字资源的交互效果。加快光网改造和移动通信网向5G升级,积极开展5G网络建设试点和商用部署。调动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等加大对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重点领域的研发投入,加快研发自主创新产品和运营平台,开发生产软硬件基础设施。省级政府应对现有平台和数据库进行整合,建立云计算等公共平台。
二、推进产业与企业数字化转型。应大力支持数字技术与工业、服务业、农业深度融合,鼓励制造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资合作,推动中小企业制造资源与互联网平台全面对接。推动工业互联网加快发展,推进工业企业和运营商深度合作,打造一批融合应用标杆企业和样板工程。重点培育数字化解决方案服务商。鼓励智能化装备服务商推广成熟整体解决方案,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数字化制造系统集成业务,培育一批专业能力强、运营模式好、带动作用大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重点培育和推广共享制造新模式。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构建共享制造体系与平台,整合区域制造资源,建立健全“平台接单、按工序分解、多工厂协同”的共享制造模式;探索建设产业集群共享工厂、数字化共享制造园区应用新模式。通过优先支持的方式引导制造业、建筑业、农业、服务业开展数字化转型示范试点建设,支持企业上云上平台。政府应与阿里、腾讯、生意帮等大型平台企业合作共建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推行普惠性“上云用数”服务,为全市传统服务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公共服务支撑。政府应大力支持重点行业的数字化转型,如智慧农业、金融科技、智能交通、远程医疗、互联网教育等。
三、打造协同高效的数字政府。结合政府职能转变,从机制上促进政(府)企(业)协(会)园(区)协作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大力发展第三方服务,加快各类创新平台的开放共享,降低数字经济发展的门槛。建设一体化高效运行的“整体政府”,打破各部门内部业务壁垒,以全局、整体的思路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高跨部门协同能力,提升数字经济治理能力,打造精准高效的数字政府,优化数字经济政策环境。应制定实施公共数据开放与共享计划,制定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跨系统的数据共享、开放和业务协同的法规和规则,强化各地各有关部门的业务衔接;引导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依法采集并开放数据,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运用数据进行商业模式创新,切实让数据资源充分利用,使数据的内在价值完全释放。强化大数据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能,同步建立数据开放共享协调机制,并及时有效地应对数据开放共享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权力部门化、信息孤岛等问题。政府和事业单位应购买云计算服务,并允许提供数据平台的公司优先进入政府采购目录。加强数字经济监管,探索完善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政府治理的精确性和治理水平。此外,构建数据安全及隐私保护制度,尤其是数字退出机制,切实维护政府数据安全。
四、加强多层次的交流合作,构建数字经济协同发展的支点。聚焦区域间数字经济合作重点,加强政府之间、政企之间、企业之间的交流互动,促进联盟、智库、科研机构和产业组织等机构的合作,实现交流互建,打造合作支点,推动区域数字经济协同发展。做好数字内容产业的顶层设计,避免同质竞争、资源浪费以及重复建设。探索推动数字产业园区共建、共管等模式。深化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合作。成立中国大数据及疫情研究中心,整合疫情数据,集合全球智力研发疫情防治及相关药物的研发开发研究,助力湖北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成立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联盟、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智库,组织数字化转型发展沙龙,跟踪全国、全市数字化转型动态、开展重大问题研究,为全市数字化转型提供决策咨询、智力支撑。
作者简介:
杨艳红:8040威尼斯副教授,经济学博士,8040威尼斯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李小平:8040威尼斯教授、博士生导师,8040威尼斯院长,8040威尼斯高质量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武汉市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